冉承其:中国北斗,迈进服务全球的新时代
01
合作共赢:坚持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协调发展
作为联合国外空司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委员会认可的核心供应商,北斗系统自建设之初,就坚持“开放、兼容”的发展原则,分别同美国、俄罗斯就北斗系统与GPS、格洛纳斯系统(GLONASS)的系统间兼容与互操作签署双边协议,与欧盟持续推动北斗系统与伽利略系统(Galileo)的兼容与互操作协调。
自2014年以来,中美建立了卫星导航合作对话机制,签署了《中美卫星导航系统(民用)合作声明》《北斗与GPS信号兼容与互操作联合声明》,北斗信号与GPS信号实现了互操作。2015年初,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下,正式成立中俄卫星导航重大战略合作项目委员会,为两系统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;签署了《关于和平使用北斗和格洛纳斯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合作协定》等成果文件,为两系统优势互补、融合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。与欧盟开展多轮会谈,持续推进北斗与伽利略系统间的频率协调,共同推动为全球用户提供更优质的卫星导航服务。
今天,镶嵌在联合国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LOGO上的四颗卫星中,有一颗就代表着中国北斗。联合国外空司前任司长马兹兰·奥斯曼博士称“中国在卫星导航领域发挥出领袖和榜样作用”。
当前,多个卫星导航系统融合应用已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。未来,中国将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,继续积极务实地与其他新兴卫星导航系统开展协调合作,并肩携手,为全球用户提供更高性能、更加可靠和更加丰富的服务,让卫星导航更好地惠及民生福祉、服务人类发展进步。
02
互惠共享:北斗系统建设发展成果惠及全球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中国的发展得益于国际社会,也愿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。”北斗系统是中国践行“让各国人民共享发展机遇和成果”的典型公共产品。
2018年11月,联合国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第十三届大会在中国西安召开。习近平总书记专致贺信,指出:“中国愿同各国共享北斗系统建设发展成果,共促全球卫星导航事业蓬勃发展。”透明开放、拥抱世界的北斗系统,相继签署中巴、中泰、中俄、中沙、中阿(盟)、中伊(拉克)、中阿(根廷)等双边合作协议,建立中国—东盟北斗合作论坛、中国—阿拉伯北斗合作论坛,中国—中亚北斗合作论坛等常态化交流平台,中国北斗已成为国家对外交往交流的亮丽名片。
当前,北斗系统已在全球超过一半的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,向亿级以上用户提供服务,基于北斗的土地确权、精准农业、数字施工、防灾减灾、智慧港口等各种解决方案在东盟、南亚、东欧、西亚、非洲等区域的众多国家得到应用。北斗国际合作通过测试评估、技术研发、应用示范、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,与合作国加强卫星导航领域的技术合作交流,惠及民生福祉、服务社会发展,实现共同进步。
03
凝聚共识:构建公正合理的卫星导航国际秩序
北斗系统始终坚持体系化推进北斗法治建设,护航北斗系统健康发展。同时,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相关多边机制框架下的国际活动,坚持遵循国际秩序,营造公正合理的卫星导航国际法治环境。
自北斗系统建设以来,中国就遵循国际电信联盟规则,开展卫星导航频率的申请与协调,合法使用频率轨位资源;积极履行国际责任,与各国共同推动S频段成为新的卫星导航频段。
来源:学习时报
作者: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副总设计师冉承其